石家庄市投资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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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投资招商局负责全市对境内外重要招商项目的谋划、包装、发布、推介工作,建立项目库。
研究制定全市投资招商工作计划、工作目跨付标,负责全市招商工作体系、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对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园区)、产业聚集区招商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绩效评估、考核认定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招商活动的谋划、方悼永慨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培训;负责“招商网”和招商工作管理平蒸煮敬台的建设;负责机关公文处理、印章使用、会务、机要等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档案管理、提案办理、目标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后勤保障、教育培训、来信来访、保密、安全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党群工作;负责统筹综合文字材料工作。
研究拟定全市投资招商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地方性法规,分析、研究国内外投资趋势,研究谋划全市重点招商项目,建立项目库;指导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园区)、产业聚集区开展项目谋划和推介活动;组织和促进委托招商、代理招商、中介招商、专业招商、网上招商等多种形式的招商活动;聘请招商顾问,制订并落实招商引资奖励政策;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和外来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负责投资招商综合文字材料工作。
负责全市外国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拟定利用外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负责重点客户联络拓展,与国外重要商务机构建立联系和合作关系;谋划和组织开展促进利用外资的重点活动;负责重要团组和客户来访考察、合作洽谈、项目对接、签约、项目申报、履约落实的协调、调度工作;负责全市服务外包等新的利用外资领域拓展工作;负责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目标的督导落实和情况汇总、分析工作。
负责全市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区域协作工作;研究拟定促进国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负责重点客户联络拓展,与国内重要商务机构建立联系和合作关系;谋划和组织开展促进国内婆渗腿经济技术合作的重点活动;负责重要团组和客户来访考察、合作洽谈、项目对接、签约、项目申报、履约落实的协调、调度工作;负责全市利用国内资金、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目标的督导、落实和情况汇总、分析工作;负责与省外重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工作;负责市所市校科研合作开发资金的审核、使用和监督工作。
负责全市外商投资项叠阀艰目的备案、核准、申报;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审批、备案、申报;负责全市产品出口型、先进技术型外商投资企业的认定申报和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匪放精的确认、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对外商投资申请设立直销企业的服务网点方案进行审查,对外商投资直销企业已设立的服务网点进行核查;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建设的跟踪、协调和服务;负责开展全市外来投资、外商投资项目的后期服务,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负责对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牵头工作;负责统筹全市利用外资、利用国内资金目标管理和信息上报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利用国内资金和经济技术棕己敬蜜合作、区域协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招商工作的重大决策;研究拟定全市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利用国内资金和经济技术合作、区域协作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全市招商重点工作。负责全市境内外重大招商活动的谋划、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牵头组织专业性、行业性招商活动;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园区)、产业聚集区开展招商活动。
(四)负责全市招商工作体系、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对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园区)、产业聚集区招商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调度和绩效评估、考核认定工作;负责全市利用外资、利用国内资金和经济技术合作情况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建立招商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平台。
(五)负责全市对境内外重要招商项目的谋划、包装、发布、推介工作,建立项目库。
(六)负责全市对境内外重要客户的联络拓展、重要团组和客户来访考察、洽谈的组织;负责全市利用外资、利用国内资金项目洽谈、签约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调度,负责签约项目的履约落实。
(七)组织和促进委托招商、代理招商、中介招商、专业招商、网上招商等多种形式的招商活动,制订并落实奖励政策;聘请招商顾问、培育招商专业人才队伍、开展招商培训;建立招商网。
(八)负责指导全市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与省外重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工作;负责市所市校科研合作开发资金的审核、使用和监督工作。
(九)负责全市外商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和申报、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审批和申报工作;负责产品出口型、先进技术型外商投资企业的认定申报和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的确认、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负责全市服务外包等新的利用外资领域拓展工作;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建设的跟踪、协调和服务。
(十一)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外来投资企业协会和其他相关服务机构的工作。
(十三)负责对全市贯彻落实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利用国内资金的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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