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仓库改建飞灰暂存间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拟批准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仓库改建飞灰暂存间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23来源:行政审批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批复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赵县永通路208号(0515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现将我局对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仓库改建飞灰暂存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仓库改建飞灰暂存间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赵州镇赵范路北侧340米、果王线米处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改建一座仓库为飞灰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11)要求进行防渗施工;新增轨道吊、活性炭除臭等设施。改建后,仓库建筑面积1770.56㎡,库房高度18.88米。项目总投资6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7万元。
二、经研究讨论,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原则同意环评报告表中所列污染物控制标准及得出的结论和建议。
三、本项目车间密闭,暂存固化飞灰逸散的氨、臭气浓度经活性炭除臭措施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项目无废水产生,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废水。轨道吊、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消音器等措施确保达标。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依托焚烧炉,入炉焚烧;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环评表中各项措施,保证各种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五、建成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工生产。
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拟批准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仓库改建飞灰暂存间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批复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赵县永通路208号(0515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现将我局对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仓库改建飞灰暂存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仓库改建飞灰暂存间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赵州镇赵范路北侧340米、果王线米处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改建一座仓库为飞灰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11)要求进行防渗施工;新增轨道吊、活性炭除臭等设施。改建后,仓库建筑面积1770.56㎡,库房高度18.88米。项目总投资6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7万元。
二、经研究讨论,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原则同意环评报告表中所列污染物控制标准及得出的结论和建议。
三、本项目车间密闭,暂存固化飞灰逸散的氨、臭气浓度经活性炭除臭措施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项目无废水产生,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废水。轨道吊、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消音器等措施确保达标。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依托焚烧炉,入炉焚烧;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环评表中各项措施,保证各种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五、建成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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