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市桥西区留营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事宜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土地登记办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集体土地所有权拟登记事项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若对公布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边界及面积等权力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书面形式提出审查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予以登簿发证。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建国路与西里街交口南行50米路西翰林观天下底商一层11-16号集体土地登记窗口,联系电话: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开泰街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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