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石家庄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石家庄:商业库存较大区域允许调整商服用地性质

  6月29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商业服务业用房去库存的意见》。意见指出,对商业服务业用房库存较大、消化周期较长的区域,及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新建项目中的商业服务业用地比例,按程序调整用地性质。同时,对于已出让或划拨、已开发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再调整为居住用地。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文件中的五大意见,是出于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工作任务的落实、石家庄商业办公用房库存较多、消化周期较长的现状提出的。

  意见中提及,需进一步合理安排商服用地供应规模和时序,调控土地供应节奏;以石家庄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为目标,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制定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适当降低商服用地供应总量。

  对调查数据显示商业服务业用房库存较大、消化周期较长的区域,及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新建项目中的商业服务业用地比例,按程序调整用地性质。

  对于已出让或划拨、已开发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再调整为居住用地;对于未出让或划拨、未开发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如位于新客站、老火车站、北站等区域规划的商业服务业核心区,原则上不再调整为居住用地。

  对于调查数据明确商业服务业用房库存较大、消化周期较长的区域,在满足环保、日照、公共设施配套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申请调整为居住或其他用地性质,并结合控规动态维护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比例,调整为居住用地的比例蕞高不应超过原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的70%。调整后,国土部门相应调整土地出让金。

  已供地的商业办公项目、已开发的商业办公设施,减缓预售许可办理速度,以减少上市量,减小市场库存量;已办理预售许可、不动产登记的,鼓励自持物业进行经营租赁,或发展其他功能。

  此外,鼓励利用现有的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建筑发展“大众创业”、“互联网+”等国家政策支持的新兴产业及养老康复、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产业。对于商业办公类建筑,变更使用功能后仍为民用的建设工程,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时,不再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工业仓储类建筑,变更使用功能为民用的建设工程,且满足相关环评、安评要求,规划部门出具相关意见后,再行办理消防设计审核(备案)。

  2018中国房地产卓越100榜

  重磅发布 观点指数2018年1-5月中国...

  原报道 EB5与牡蛎 绿地旧金山美国之路

  原报道 审计风暴来袭 2018房企融资全调查

  楼市销售逆势反弹,房住不炒切莫...

  降准也不乐观!房企资金面不会因...

  李嘉诚出手一周后 香港南丰家族...

  沈建光:中兴事件转机与CNN采访

  林少洲:我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创业?

  刘水:美日房地产危机爆发前货币...

  广东房协会长王韶:实现楼市健康...

  太原投资新动向:写字楼将成为新宠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PostCOPYNOTICE

本文链接://sjz.021cf.cn/index.php/post/9315.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