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清单
对当年新种植的红薯、辣椒、大白菜、草莓、甜瓜、西瓜、包菜、胡萝卜、土豆等集中连片种植规模达50亩以上的特色产业以及对当年集中连片新建蔬菜日光温室(暖棚)、塑料大棚(冷棚)50亩以上的(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进行奖补。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12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460万元
对当年集中连片种植50亩以上的药材籽秧种苗基地,和规范种植、标准化管理并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集中连片中药材种植基地,进行奖补。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4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160万元
奶牛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奖补项目
购置安装固液分离机及配套发酵设备、依据第三方评审结果给予不高于总投资50%的补贴(蕞高不超40万元)进行奖补。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8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320万元
对带动农村人口养猪特色肉兔,规模达到1000只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只5元补贴。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10万元
九口子乡、口头镇、上闫庄乡、三个乡的76个村
枣园全部清除枣疯病后进行补植枣树,面积约2万亩。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200万元
现代农牧科技园区暨万头肉牛养殖项目
建设两万头的集高端肉牛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销售、光伏新能源(牧光互补)、饲料加工、环保复合肥全产业链一体农牧科技园,供应京津冀市场。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2431.19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石财农〔2021〕108号55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
翟营乡南翟营村辣椒配套设备建设项目
辣椒深加工剁椒流水线生产设备一套,辣椒烘干设备一套,冷藏冷冻库一座。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45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万元
九口子乡高家峪村食用菌菌种培养配套设施项目
购买拌料机3台,装袋机2台以及步料机。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233.3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万元
北河乡水泉村食用菌精细分拣项目
建设生产车间2栋,面积600平方米;安装400千瓦变压器1台;购置包含清洗机2台、切片机2台、振动筛1台、链条烘干机1台、打包机1台、烘干房2套。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135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万元
玉亭乡高岭村玻璃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建设高标准无公害无土栽培纹络型智能玻璃温室大棚1栋,长100米、宽100米、高6米,含钢骨架、玻璃覆盖、内外遮阳系统、内保温系统、湿帘风机系统等;安装高效无土栽培设施种植系统1套、水肥一体化自动灌溉系统1套和温室内部物联网监测系统1套变压器一台;硬化场内道路长5000平米。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84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万元
城寨乡邢家庄、河西、杨下口、南城寨四村联建特色大棚杏种植项目
利用6500平米未利用地建设温室大棚3栋,配套水、电设施。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195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万元
口头镇牧场和翟营乡田间道路硬化项目
口头镇万里村易地搬迁标准化牧场产业道路硬化,长约950米,宽6米道路一条,180mm厚C25混凝土5米宽路面,一段约6米长漫水路进行加宽维护,边坡支护和安装护栏。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82.44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万元
上碑镇杨村帮扶车间库房建设项目
使用钢结构复******钢板搭建库房一座。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51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万元
拟新建钢结构帮扶车间一座,建设用地550平方米。占地为建设用地。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94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万元
2021年秋季雨露计划助学项目
拟对1631名符合雨露计划补助条件的贫困学生予以雨露计划助学补助。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255.45万元
2022年春季雨露计划助学项目
拟对1631名符合雨露计划补助条件的贫困学生每人补助1500元。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
对贷款到期,已经偿还本息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予以全额贴息。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
组织农业专家对农村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开展养殖、种植等技能培训。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
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就业稳岗补贴
按照《2022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稳岗就业帮扶措施》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在当地务工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给予每人每天15元的稳岗补贴。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
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一次******通补贴
按照《2022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稳岗就业帮扶措施》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据实报销单程交通费用。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
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临时性公益岗位补贴
按照《2022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稳岗就业帮扶措施》有关文件规定,鼓励各村开发乡村环卫保洁、防疫消杀、排查巡查、卡点值守、测温员等临时性公益岗位,对上岗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给予每人每天30元的报酬。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
按照《2022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稳岗就业帮扶措施》有关文件规定,对带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就业的涉农经营主体给予生产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带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务工就业工资总额的30%计算。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
主要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设施建设维护,村庄内废弃房屋、残垣断壁等拆除费、清运费给予一次性补助,不能用于建筑物等拆除补偿和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等费用。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130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石财农〔2021〕108号10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万元
村庄内裸露路面(包括排前道、小街小巷、入户路等)硬化,合计硬化1227895平方米。对全县申报实施村内街道硬化的项目村,路面硬化厚度10厘米(含)以上的,每平米奖补40元。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17.37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4439.21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石财农〔2021〕108号55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0万元
在南桥镇和市同乡分别建设1座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站,完成覆盖25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基本实现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116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石财农〔2021〕108号5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万元
九口子乡鳌鱼、荷包口、桑叶沟村产业配套道路硬化项目(2021年未结算项目)
对荷包口标段予以硬化15厘米的水泥混凝土面层,局部进行碎石垫层处理。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35.08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万元
行唐县2021年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21年未结算项目)
利用现有机井及水塔,新建集中水表井,更换输水管网等。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141.84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石财农〔2021〕108号2.63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万元
利用现有水井,更换配套水泵1套,消毒设备1套,新建水塔1座,新建井房1座,铺设输水管网,实现自来水入户。
更新机井1眼,配套水泵1套,消毒设备1套,新建水塔1座,新建井房1座,铺设输水管网,实现自来水入户。
利用现有机井,新建水塔1座,维修水塔1座,铺设输水管网,实现自来水入户。
更新机井1眼,配套水泵1套,维修消毒设备1套,新建井房1座,铺设上水管道等。
利用现有机井及水塔,新建集中水表井,更换输水管网等。
更新机井1眼,消毒设备1套,配套水泵1套,新建水塔1座,新建井房1座,上下水管道连接等。
更新机井2眼,配套水泵2套,新建水塔1座,消毒设备2套,新建压力罐房1座,新建井房1座,铺设输水管网,实现自来水入户。
利用现有水井和水塔,更换主管道等。
行唐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清单(非贫困村)
占地20亩,未利用地,建设养殖棚三栋、消毒间、储料间等附属设施和无塔供水设备一套。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26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石财农〔2021〕108号5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万元
南桥镇东杨庄村农副产品蛋类深加工项目
建设2000平方米加工厂房,内置生产车间,污水处理设备以及配套电力设施,建设2400立方米冷库一座。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36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万元
南桥镇西安太庄红薯育苗暖棚项目
建设新式全钢架育苗暖棚5个(棉被),每个长120米,宽18米,占地16.2亩。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11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万元
翟营乡南、北郄凹村核桃加工项目
建设生产车间3000平方;冷库一座(储存新收的核桃仁);购买烘干设备、脱皮设备,漂洗设备、核桃色选机,核桃榨油机。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43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
生产车间300平米,购置切片机、烘干机及建设恒温储存库。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85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万元
翟营乡翟家庄村钢架大棚韭菜项目
新建钢架大棚20个,硬化地面4500平米等。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44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
龙州镇七里峰红薯加工及粉条环保一体化生产项目
红薯粉条环保一体化生产设备一套,生产车间5间,化验室1间,原料储备库2间,成品储备库2间。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395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石财农〔2021〕108号5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
建设生产车间两间600平米;购买红薯淀粉及粉条加工设备一套。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35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石财农〔2021〕108号5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万元
建设生产车间5间,过滤精炼车间1间,化验室1间,原料储备库2间,成品储备库2间;购买除榨油机之外的生产及包装设备。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175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万元
市同乡西南庄村石磨面粉加工项目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62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万元
独羊岗乡寨里村白茅根深加工项目
建设加工厂房一座,1500平方米,恒温库一座300平米。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145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万元
独羊岗乡寨里村、西差村谷子深加工项目
建设加工厂房、仓储仓库2个,1500平方米,购置日加工10吨谷子深加工成套设备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和石碾、石磨及电动化设备各4台(套)。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13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万元
玉亭乡官庄村农副产品桑葚、金银花深加工项目
建设1000平米的桑葚、金银花农副产品加工及存储钢结构库房一座。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17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石财农〔2021〕108号5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万元
行唐县资产收益扶贫中药产业园区生产配套设施项目
将1800万元资金,投入到石家庄冠芝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中药产业园区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建设中药产业园区库房、生产车间等中药基建和设备。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154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石财农〔2021〕108号8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0万元
拟新建帮扶车间一座,建筑面积1400平米。占地为旧房基地。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16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万元
联合建设生产车间、仓储仓库等附属设施4座,占地约15亩,占地性质为建设用地。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301.94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石财农〔2021〕108号103.06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万元
口头镇牧场和翟营乡田间道路硬化项目
现代农牧科技园项目产业路(口头镇霍家庄)道路硬化1420米。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石财农〔2021〕108号117.31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万元
安香乡胡家庄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新打机井1眼并配套,铺设输水管道等。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24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万元
龙州镇六十二庄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新打机井1眼并配套,修建水塔1座,自来水入户等。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15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石财农〔2021〕108号2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万元
在村庄内新建污水管网、污水泵站及化粪池,收集居民生活污水,蕞终将村内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总长度约14359米。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413.82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石财农〔2021〕108号2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
行唐县2021年非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21年未结算项目)
更新机井1眼,配套水泵1套,新建水塔1座,消毒设备1套,新建井房1座,铺设输水管网,实现自来水入户等。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166.35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石财农〔2021〕108号5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万元
更新机井1眼,配套水泵1套,新建水塔1座,消毒设备1套,新建井房1座,铺设输水管网,实现自来水入户等。
更新机井1眼,配套水泵1套,新建水塔1座,消毒设备1套,新建井房1座,铺设输水管网,实现自来水入户 。
更新机井1眼,配套水泵1套,新建水塔1座,消毒设备1套,新建井房1座,铺设输水管网,实现自来水入户等。
更新机井3眼,配套水泵3套,新建水塔2座,消毒设备3套,新建井房2座,压力罐管理房1座,铺设输水管网,实现自来水入户等。
更新机井1眼,配套水泵1套,消毒设备1套,新建压力罐管理房1座,铺设输水管网等,实现自来水入户。
更新机井1眼,配套水泵1套,新建水塔1座,消毒设备1套,新建井房1座,铺设输水管网,实现自来水入户等。
更新机井1眼,配套水泵1套,新建水塔1座,消毒设备1套,新建井房1座,更换上下水管道连接等。
主要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设施建设维护,村庄内废弃房屋、残垣断壁等拆除费、清运费给予一次性补助,不能用于建筑物等拆除补偿和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等费用。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130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石财农〔2021〕108号10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万元
村庄内裸露路面(包括排前道、小街小巷、入户路等)硬化,合计硬化1227895平方米。对全县申报实施村内街道硬化的项目村,路面硬化厚度10厘米(含)以上的,每平米奖补40元。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26号17.37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1〕143号4439.21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石财农〔2021〕108号55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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