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男子冒充房东出租房屋 骗走打工夫妇3200元
昨日,徐女士致电本报,称骗子冒充房东,她和丈夫不幸中招,被假房东骗走3200元。徐女士希望通过这次经历,给市民提个醒。
徐女士是无极人,今年6月份刚刚结婚。11月下旬,她与丈夫一起来石打工,在棉六附近找好了工作,就想在附近租房子住。她在网上看到周边一小区有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出租,月租800元。于是,她和“房东”约好了时间看房。当晚,他们看过房子后,觉得还算满意。“房东”是个四十多岁的男子,他一再表示房子是他自己的,绝对不会出现什么问题。第二天上午8点左右,徐女士夫妇和“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并交纳了三个月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总共3200元。“房东”把钥匙给了他们,嘱咐了一番就走了。
过了十几天,有人上门自称房东,提醒他们该交房租了。徐女士和丈夫傻眼了,这次来的房东并不是原来那个男子。经过与这个房东一番交谈后,他们这才发现上当受骗了。
原来,半个多月前,有个40多岁的男子临时租了这套房子,当时还付了1000元定金,并且约定半月后交齐房租,交定金的目的就是希望房东不要再让其他人看房子了。所以,他就把钥匙给对方了。后来他打电话联系不上对方,没想到房子却被骗子用来骗人。徐女士电话打过去,已经打不通了,再从网站上找那则租房信息时,已经不存在了。
“当时急着租房子,也没想到要看房产证。”徐女士后悔地说道。警方也特别提醒市民,见到房东后一定要确认身份,认真查看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原件,还要详细核对房主对房屋的知情度,必要时要向周围居民或居委会咨询,以免上当。
冒充省纪委名义寄发敲诈信,冒充省纪委名义推销书刊,冒充省纪委暗访组长……近几年,广东省内已陆续发现多起不法分子以省纪委名义实施的案例,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
羊城晚报记者7日从佛山顺德区乐从警方获悉,两名男子分别使用从商店里购来的冰糖和食盐冒充毒品卖给他人企图获取暴利,近日被乐从警方抓获。乐从警方告诫,涉毒行为均属违法犯罪,无论是冰糖或食盐还是其他物品,冒充毒品进行售卖获利,都要受到法律严惩。
驻地在北京的一家空壳商贸公司,将小石子、鸡蛋壳、贝壳粉混着不知名的碎渣残屑略加包装后,便冒充中草药,高价销往全国26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目前,警方已抓获团伙犯罪嫌疑人8人,查封涉案场地3处,收缴网络虚拟电线多张,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张淑玲)在QQ群内自称有,联系好买家后,用冰糖冒充毒品试图骗取6000元。海淀区检察院指控,今年2月23日,时某、彭某和李某在海淀区苏州街一小区内,用冰糖冒充试图骗取“买毒人”6000元。
10月24日16时许,路南警方接某公司员工付某报警称:其公司的庄某被马某等人以山东某港口建设工程为由5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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