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征地信息公开专栏
批次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5.7821公顷(耕地4.9070公顷、农村道路0.1334公顷、设施农用地0.7008公顷、田坎0.0409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8701公顷,共计6.6522公顷,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使用。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征收土地方案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县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加快供地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四、你县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监督用地情况,防止形成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
抄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赞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2022年2月21日印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