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预售“云杉溪谷23、24商业楼”项目石家庄朗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显示,石家庄朗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槐安西路与上庄大街交叉口开发建设的“云杉溪谷23#、24#商业楼”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违法销售商品房8套,收取购房款1210359元。
(图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
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八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依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试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冀建规范性文件2023-2冀建法改﹝2023﹞4号)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三款;
责令石家庄朗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止违法销售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2000元整(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公开资料显示,石家庄朗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华氏达控股集团成员,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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